招聘数量
社区工作者23人,具体岗位由县社区办统一分配。
报考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、服从中国共产党领导,遵纪守法、品行端正、责任心强;
2、热爱社区工作,乐于奉献;
3、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,善于开展群众工作;
4、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,35周岁以下(1985年3月1日后出生);有汤原县公益性岗位工作2年以上经历、退役军人或拥有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的,可放宽至非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,年龄40周岁以下(1980年3月1日后出生);
5、须具有汤原县城镇户籍(不含乡);
6、具备具体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。
(二)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、聘用
1、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;
2、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;
3、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(监察)部门立案审查的;
4、被列入失信名单或有失信记录的;
5、其他不符合招聘情形的人员。
(三)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聘用的条件
①中国共产党党员;②具有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;③ “三支一扶”“大学生志愿西部计划”“特岗教师”“大学生士兵”等服务基层的项目生;④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位证书;⑤面试分数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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